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內容研究-1-參考岡山農會網站資料
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機制圖
政策內涵
鼓勵老農退休,讓青農 企業化農場進場,透過此方案可以得到政府補助
大佃農有 "農機具 / 租金 / 設施設備 "補助或低利貸款
小地主 (老農) 享有原有租金+離農獎勵
小地主或大佃農基本條件
(1)小地主:出租農地之所有權人,且為自然人。
(2)大佃農:分五種類型且需符合身分條件及產業規模。
(3)農地範圍:非都市土地耕地範圍及都市計畫農業區且合法使者。
(4)租賃年期: 10 年、 20 年或至少 3 年以上。
(4)經營條件:以輔導擴大農地模模、經營企業化及提高競爭力之農糧、
畜牧或農牧綜合經營。
關鍵在 " 專業農民"
1:取得土地 至少兩公頃 (果樹 / 雜糧 / 蔬菜 / 花卉 / 特作 / 有機農業)
2:實際從事農業滿兩年以上或以下
3:最近五年參加政府等舉辦織農業教育訓練達40個小時以上者 (最容易取得)
重點在 375減租問題
375條例已經在89年後的農發條例內取消掉了
但還是有很多的疑慮,以下這篇文章可以參考
【休耕背後】為何農民不簽約?纏繞半世紀的三七五減租陰影
土地範圍
->非都市土地耕地 / 都市土地農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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