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農民禁買農舍 陳保基:最快6月底完成修法 我們看新聞內容如下
為了解決農舍亂象,內政部和農委會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未來農舍的起造人和購買農舍的承受人,都必須是農民,也就是不具備農民身分就不能蓋農舍、不能買農舍,但「繼承」不在此限;農委會預計最快5月底預告,6月底完成修法,真正落實農地農用。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農發條例定義農民是「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但這次修法進一步明訂「農民」資格,縮限為投保農保,或者投保健保第三類(畜牧、漁業業者),或實際從事農業經營者。
陳保基說,農發條例管地不管人,但農舍起造人必須是農民的規定從未改變,現在進一步把農民定義講清楚,限制購買農舍的承受人也必須要實際從農,農舍所在的農地,必須要真正從事農業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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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農發條例定義農民是「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但這次修法進一步明訂「農民」資格,縮限為投保農保,或者投保健保第三類(畜牧、漁業業者),或實際從事農業經營者。
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將被修改為更嚴格
1:投保農保,或者投保健保第三類(畜牧、漁業業者)
2:或實際從事農業經營者。
(這個認定上未明確 將是未來最大的重點 何謂:從農認定)
ps:未來農地整體會受到這一個修法的衝擊!買賣是經濟學上的供需關係
1:當供給大於需求時(有身份可買的人變少)=實際的農地移轉將下滑
2:農保變的更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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