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峻央
農地是否可以申請門牌?
可以....主要可以現況有居住之事實 就可以申請,不論您的現況是否違規 違章使用!
但是要注意幾點
1.農地因地上違規.未來將沒有辦法申請到農用證明.
2.農地上建物如果是有居住事實.可向當地戶政機關申請門牌.
3.但是現有的聯合通報機制.戶政機關必須把該土地勘察現況
知會當地建築管理違章查報.稅捐機關..等
事實案例:
我的一位客戶在其農地上要申請自來水,於是搭建鐵皮與內部設施 讓戶政機關來勘查
戶政勘查 有門有窗有廚房等符合拍照後,就拿到門牌了!
但過不久隨之而來是土地違反使用管制規定,違規列管
以下再舉幾個相關內容
參考一:農業設施是否可以申設的問題 請自行參閱
臺中市東勢區戶政事務所戶政業務
建築物所有權人,持農業設施建造執照,其建築物用途內容為農業資材室,可否編釘門牌?
- 最後異動時間:2014-11-24
- 發布單位:臺中市東勢區戶政事務所
一、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之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審查辦法及其附表規定:「農業資材室限供存放肥料、農藥、種子、農具、器皿、農產品等使用,並不得作為住宅、工廠或其他非農業使用。」。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4年9月27日農企字第0940151554號函釋略以:「…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2款規定,『農業使用:指農業用地依法實際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保育及設置相關之農業設施或農舍使用者』,故農業設施及農舍雖屬農地上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建築物,惟依農業發展條例第8條之1及第18條規定,農業設施與農舍兩者性質不同,依據之法律及管制規定也不相同。另農業設施之型態不一,惟其係以供農業經營需要為主,而非供居住使用,且與一般建築物有所差別。鑑於農地業已開放自然人自由買賣,為杜絕一般自然人將農業設施作為居住或非農業功能之使用,本會認為部分農業設施不宜編釘及核發門牌。…」。
三、持農業設施建造執照,其建築物用途內容為農業資材室,農業資材室限供存放肥料、農藥、種子、農具、器皿、農產品等使用,係以供農業經營需要為主,而非供居住使用,且與一般建築物有所差別,不予編釘及核發門牌;惟係為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保存登記),得申請編釘門牌,但不得設籍。
岡山戶政的資料連結 請參考
http://www.kangs-house.gov.tw/kh_p03_21.php?web_id=20&upid=17&web2=59
【 申 報 期 限 】:三天
【 申 請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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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令 依 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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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 繳 附 書 件 及 注 意 事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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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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