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研究-確屬非短期投機-奢侈稅問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最新的免稅排除規定 解析
林峻央
自 104.01.09 起屬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12 款規定「確屬非短期投機」者,得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發文單位:財政部
發文字號:台財稅 字第 10404514520 號
發文日期:民國 104 年 02 月 05 日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報 第 21 卷 024 期 4342-4343 頁
相關法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 37 條(95.06.14)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第 5 條(104.01.07)
要 旨:核釋屬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12 款規定「確屬非短
期投機」者,自 104.01.09 起得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1:第五條排除項目 原先只有11款 現在新增 第十二款叫做 "確屬非短期投機"
全文內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屬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十二款規
定「確屬非短期投機」,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
年一月九日生效:
一、所有權人銷售自二親等以內親屬受贈取得之不動產,且該贈與人贈與
前持有該不動產之期間逾二年者。
不同處:在於之前贈與後移轉,是要課奢侈稅的,現在多了二等親之間不用!
舉例:財政部官員說,父母贈送房子給子女後,子女持有未滿2年就出售而被課奢侈稅的狀況最常見,未來只要父母是持有超過2年,子女售屋就可免奢侈稅。
二、繼承人銷售因繼承區段徵收領回抵價地之請求權而取得之不動產。
不同處新增區段徵收領回排除
四、依遺囑以遺產中之不動產成立之公益信託,受託人本於信託意旨銷售
該信託財產。
不同處新增公益信託銷售
五、夫妻銷售婚前各自取得且符合同條項第一款規定之不動產。
不同處新增夫妻婚前各有其一房產
舉例:夫妻婚後出售婚前各自取得的自住不動產,也是一種常見的奢侈稅爭議樣態。官員解釋,有些民眾在婚前就買了一間房子自住,但不到2年就結婚、成立小家庭,於是想賣出一屋來支付結婚的各項費用,甚至迎接未來的新生兒。新法規定,即使是短期售屋,只要婚前屬自住不動產,就免課奢侈稅。
六、所有權人銷售持有逾二年或符合同條項第一款規定之房地,其併同銷
售因車位交換而取得同一社區或大樓之停車位。
不同處-新增
七、所有權人銷售因借名登記經出名人返還之不動產,所有權人及出名人
持有該不動產期間合計逾二年者。
不同處-借名登記???如何判定呢? 這是一個問題點喔
八、所有權人銷售於取得土地前遭他人越界建築房屋部分之土地與房屋所
有人。
不同處-新增
九、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傷害取自加害人賠償之不動產,所有權人為籌措
醫藥費而銷售該不動產。
不同處-新增-這屬社會事件問題
十、所有權人銷售其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取得之土地。
不同處-新增-原住民保留地 因種植林木 農育權取得之土地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十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自六十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制定公布以來,歷經五次修正。因原住民於原住民保留地上種植竹木者,原得依民法第八百三十二條規定設定地上權,滿五年後,得依本條例現行第三十七條取得土地所有權。九十九年二月三日修正公布之民法第八百三十二條,將地上權之設定對象排除竹木之種植,致種植竹木者,需依修正後民法第八百五十條之一設定農育權。為使原住民於原住民保留地設定農育權繼續經營滿五年者,得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權,爰擬具本條例第三十七條修正草案,將現行條文前段移列為第一項,增訂農育權相關規定;另為期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訂定之授權目的、範圍及內容符合具體明確之要求,爰將現行條文後段移列為第二項,並酌作修正。
十一、依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設立之組織銷售受贈取得之不動產。
不同處-紅十字會的銷售排除
財政部的舉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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